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6]44号)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30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一、项目编号
TGPC-2026-A-0121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2026年天津市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监护仪、麻醉机、呼吸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齐利畅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高王路西侧2号孵化器8号楼301室
被投诉人: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佟楼佟卫里19号
相关供应商:天津海泰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华科五路1号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1.招标文件25页-招标项目要求-第三包-序号1-呼吸机(1)-需求条款支持-技术参数部分指向特定制造商,具有明显倾向性,以不合理方式限制其它供应商。2.招标文件25页-招标项目要求-第三包-序号1-呼吸机(1)-需求条款支持-技术参数部分指向特定制造商,具有明显倾向性,以不合理方式限制其它供应商。3.招标文件25页-招标项目要求-第三包-序号1-呼吸机(1)-需求条款支持-技术参数部分指向特定制造商,具有明显倾向性,以不合理方式限制其它供应商。4.招标文件25页-招标项目要求-第三包-序号1-呼吸机(1)-需求条款支持-技术参数部分指向特定制造商,具有明显倾向性,以不合理方式限制其它供应商。5.招标文件25页-招标项目要求-第三包-序号1-呼吸机(1)-需求条款支持-技术参数部分指向特定制造商,具有明显倾向性,以不合理方式限制其它供应商。6.招标文件25页-招标项目要求-第三包-序号1-呼吸机(1)-需求条款支持-技术参数部分指向特定制造商,具有明显倾向性,以不合理方式限制其它供应商。7.招标文件25页-招标项目要求-第三包-序号1-呼吸机(1)-需求条款支持-技术参数部分指向特定制造商,具有明显倾向性,以不合理方式限制其它供应商。
(二)审查情况
经审查,投诉事项1-5成立,不影响采购结果;投诉事项6、7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事项6-7。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天津市财政局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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