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区202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9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对天津市红桥区财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财政服务中心”)2025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政策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政府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文件归档及备案情况,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和督促合同履行情况,节能、环保产品采购及中小企业扶持落实情况等。

    (二)采购操作规范。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方式选定和变更是否符合规定,采购信息是否按要求在指定媒体公开,采购文件编制是否规范,评审专家抽取是否符合规定,投标(履约)保证金收取退还情况是否规范等。

    (三)服务和管理水平。包括但不限于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是否达标,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岗位设置是否合理,廉洁自律规定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定期开展培训,集中采购机构对质疑、投诉或举报是否及时合规等。

二、考核情况    

本次监督考核从区财政服务中心2025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中抽取了3个项目进行检查,书面审查了代理协议、采购文件、信息发布、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过程、中标成交、采购合同、质疑投诉、废标情况等内容,对电子竞价平台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严格对照《2025年度天津市红桥区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指标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三、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区财政服务中心始终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落实政府采购各项政策要求,依法依规抽取和使用评审专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的程序组织评审会议,采购各环节程序合法合规。对照考核指标评分标准,集采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考核年度内出现有效举报1次,扣2分。举报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缺少法律依据。二是年度内采购项目废标(终止)率超过9%,扣2分。三是内部监管制度不完善,未依法对应当分设、分离的岗位、人员进行分设、分离的,扣1分。

    四、考核结果

经考核,区财政服务中心2025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考核得分为95分,考核结果为优秀。

五、考核单位

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