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津财决〔2026〕51号)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07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天津市鹏翔殡葬用品销售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2351527429T
住所:天津市河东区万新村11区11号楼105号
二、违法情形
在天津市第三殡仪馆采购殡仪商品(项目编号:YFZB-GK-202103-151)、天津市第三殡仪馆殡仪商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FZB-GK-202203-160)、天津市第三殡仪馆殡仪商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S2024-033A)、天津市第三殡仪馆现场演奏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YTH-ZC-2024-012)、天津市第三殡仪馆采购殡仪商品项目(项目编号:YFZB-GK-202304-057)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形。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四、处罚结果
在天津市第三殡仪馆采购殡仪商品(项目编号:YFZB-GK-202103-151)、天津市第三殡仪馆殡仪商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FZB-GK-202203-160)、天津市第三殡仪馆采购殡仪商品项目(项目编号:YFZB-GK-202304-057)中存在的恶意串通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已超过二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在天津市第三殡仪馆殡仪商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S2024-033A)、天津市第三殡仪馆现场演奏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YTH-ZC-2024-012)中存在的恶意串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16000元(壹万陆仟元整)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一年半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2026年08月05日
六、执法单位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财政局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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