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部分
1.采购人如何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注册?
答:采购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采购人注册需要向本单位主管预算单位提出申请;如无主管预算单位,则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由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或同级财政部门进行注册。
2.采购人忘记了用户名密码怎么办?
答:采购人忘记用户名或密码,请致电同级财政部门进行用户名及密码的找回。
3.采购人如何备案政府采购计划?
答:采购人应当根据我市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已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采购人在充分做好落实预算资金、调研论证、确定需求等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按预设的模块填报政府采购计划,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自动备案。市级预算单位计划自动备案成功后将生成《天津市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市级预算单位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此备案表并作为采购文件妥善保存。
4.采购人什么情况下应当进行变更采购方式审批?
答:采购人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需要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同级财政部门的批准。对于市级预算单位,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填写《市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表》(下载链接:http://tjgp.cz.tj.gov.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53265079&ver=2),经主管预算单位审核同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该审批表随政府采购计划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报市财政部门审批。市财政部门将在审批表中出具审批意见,并加盖“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审批审核专用章”后,将审批表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供市级预算单位下载,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同保存。
5.采购人如何进行进口产品审核?
答:采购人需要采购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同级财政部门进行进口产品审核。市级预算单位应填写《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表》(下载链接:http://tjgp.cz.tj.gov.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53265079&ver=2),并将该审核表及其他进口论证附件随政府采购计划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市财政部门将在审核表中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审批审核专用章”后,将审核表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供市级预算单位下载,并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同保存。
6.什么项目需要实施政府采购?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二款明确:“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天津市的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首页右侧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数额招标标准”(http://tjgp.cz.tj.gov.cn/portal/topicView.do?method=view&view=cgxe&id=1916195&ver=2)栏目中公开。
7.什么项目可以实施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和网上商城?
答:2019年度天津市实施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和网上商城项目范围请查询:《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19年度小额零星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8〕40号)(http://tjgp.cz.tj.gov.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117658313&ver=2)。
8.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是否可以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集中采购目录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不需要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要求。
9.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上商城和自主竞价栏目中有一些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项目,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是不是必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实施采购?
答:集中采购目录外,且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采购中心推出的上述渠道只是为了方便采购人实施采购,无强制采购要求,采购人可自主选择上述项目的购买渠道。
10.我是新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工作人员,具体系统操作不太会,应当怎么办?
答: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提供网站培训视频的下载链接,请在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并观看。
11.单一来源公示发布后,如有调整或修改是否可以直接在原公示中修改?
答:不可以。单一来源公示一经发布,不得对原公示进行撤回、修改等操作,如确需修正,需再次发布单一来源公示。
12.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具体项目有的步骤操作错误,怎么处理?
答:只要不涉及发布公告的环节,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中的各项操作都是可以退回到上一步的,各项操作在系统中均会全程留痕。但是如果发布了信息公告,就不能退回到公告之前的环节了。
13.部分单位二级账号无法修改自身密码,如何操作?
答:部分单位增加本单位具体经办人后,具体经办人如无法修改密码,只需要在本单位分配权限的基本账号中,点击“权限角色管理”中的“角色管理”,将“用户管理”权限赋予对应的角色即可。
14.如何添加或修改下级单位的信息?
答:各主管预算单位登录系统之后,选择左侧导航栏中“采购人管理”栏目,随后选择“采购单位树管理”,可以查看本系统所有采购单位。如本系统内存在采购人单位更名或者采购单位不全的情形,各主管预算单位可在本栏目内,修改(右键点击对应采购人的单位名称,即出现修改用户信息栏目)或增加采购人信息(如需增加二级采购人,则右键点击本系统账号,继续点击“添加下级单位”即可。如需增加三级采购人,则右键点击其所属二级采购单位的账号,继续点击“添加下级单位”即可,下同),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自动生效。在财政部门审核期间,此用户无法登陆系统。对于使用中文作为用户名登录系统的单位,如修改了用户信息,在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的用户名也随之变更。
15.采购人需要使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或网上商城采购等方式实施采购,但是为什么报计划的时候没有上述采购方式?
答:采购人备案采购计划时,如未选到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或网上商城采购对应品目,或同时选择了多个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或网上商城采购对应品目,将不会出现“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网上商城采购”等采购方式。具体品目的选择,请在下载专区栏目下载“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备案采购计划时对应品目”表。
16.出差需要订机票,如何订购?
答:机票的购买,请登录“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https://app.gpticket.org/),网站中有具体的政策规定以及操作指南和客服电话等内容,全国通用并统一规则。
17.联系“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的供应商,供应商说查不到本单位的信息,无法使用支票支付,如何处理?
答:请登录“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https://app.gpticket.org/),在预算单位信息报送栏目中按要求进行操作,如需同级财政部门审核,请按照信息报送格式,将单位基本信息填好后,提交至同级财政部门。对于市级预算单位,需以邮件方式向市财政部门提供:由主管预算部门盖章的申请清单电子版及扫描件、申请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件及付款账户的开户证明扫描件。联系人:李聪;联系电话:59032855;邮箱:czjlicong1@tj.gov.cn。
18.“委托代理协议”是什么,有没有固定格式,是不是必须签订?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要求:“采购人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的,应当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代理的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因此,政府采购项目如委托代理机构实施采购,则必须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但无固定格式要求。
19.本单位的采购计划已经填报了,但是不知道审核到什么阶段,应当怎样查询?
答:请登录系统后,在左侧导航栏中“采购计划管理”中“查询采购计划”内,找到想要查找状态的计划,点击计划后面“查看”按钮,在弹出窗口的“采购计划明细列表”中找到“所处位置”字项,显示的就是该计划当前所处位置信息。
20. 本单位的采购计划已经填报了,该怎样查询主管预算单位或财政部门的相关审核意见?
答:请登录系统后,在左侧导航栏中“采购计划管理”中“查询采购计划”内,找到想要查找状态的计划,点击计划后面“查看”按钮,在弹出窗口的“采购计划明细列表”中点击“编号”,点击新弹出窗口的左上角“相关审核意见”就可以查询了。
21.本单位的采购计划已经委托了,但是不知道代理机构处理到什么阶段了,应当怎样查询?
答:请登录系统后,在左侧导航栏中“采购项目管理”中“采购项目查询”内,找到想要查找状态的项目,在当前位置栏目,显示的就是该项目当前所处位置及具体负责人信息。
22.财政部门可不可以针对项目推荐一些好的社会代理机构供选择?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因此财政部门不会以任何方式推荐或指定社会代理机构。
23.项目的论证和单一来源的协商,是否可以从政府采购网中随机邀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答: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只提供法定评审环节的专家抽取,项目的论证和单一来源的协商请采购人自行聘请相关专家。
24.我单位的XXX项目应该用什么方式实施政府采购?
答:政府采购有六种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竞争性磋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五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规定了竞争性磋商方式的适用情形。采购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依法选择采购方式,同时,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同级财政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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